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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兴安第一城” 加格达奇的兴安首府

发布日期:2017-06-07

 

  加格达奇(鄂伦春语:意为,有樟子松的地方)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南坡。南、西面和鄂伦春自旗毗邻,东、北面与松岭区接壤。

  嫩江水系较大的一条河——甘河,由西向东在境内通过,区段长55公里。加格达奇素有“ 林海明珠”、“ 新兴林城”和“ 万里兴安第一城”之称。是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所在地,是大兴安岭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加格达奇地处大兴安岭余脉,山势平缓,起伏不大,属低山丘陵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低山丘陵分布在城区的周围,大部分平川分布在甘河南北两岸。平均海拔为472米。平均年气温为-1.2℃,无霜期为85天至13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494.8毫米,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秋分明,冬长夏短。冬季气候寒冷,被称为“高寒禁区”。

 

 

  文化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该地区未正式设立,只有少数白俄罗斯族人和鄂伦春族猎民游猎,经常出现在此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该地区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自治旗。

  1953年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在这里进行森林调查和勘察。 1960年7月,成立加格达奇林业局,同年11月,设置加格达奇镇。

  1964年2月,开发大兴安岭的工作开始,统称为林区会战,指挥部就设在加格达奇镇。

  1964年10月,加格达奇镇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全部交给会战指挥部,加格达奇镇与鄂伦春自治旗的隶属关系脱钩。

  1965年3月,加格达奇镇被并入松岭林业公司,并撤销了镇的机构建制。这就形成了政企合一的特殊行政规划。

  1966年4月20日,由于开发森林资源,支援国家建设,国务院在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协调的基础上,以国内字115号文件批准将鄂伦春旗东北部在原属地不变的原则下划入大兴安岭特区。

  1967年末,重新组建加格达奇镇 。

  197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加格达奇镇改称加格达奇区。设为大兴安岭地区首府,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

  1979年7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内蒙古自治区原行政区划的通知》(中发〈1979〉42号)又明确:松、加两区仍归黑龙江省管理,原属地权不变。

 

 

  地理环境

  加格达奇位于大兴安岭南部余脉,属低山丘陵地带。地势西北偏高,东南偏低,平均海拔为472米,主要流经河流有甘河。 市区主要依北部山脉而建,向南部扩展直至甘河南岸。平均年气温为-1.2℃,一月平均气温-25.5度,一月平均最高气温-16.1度,历史最低气温-45.4度,无霜期为85天~13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494.8毫米,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秋分明,冬长夏短。冬季气候寒冷,被称为“高寒禁区” 。

 

 

  民族人口

  有17个少数民族,包括:鄂伦春族、满族、回族、蒙古族、鄂温克族、朝鲜族、白族、壮族、锡伯族、达斡尔族、俄罗斯族、柯尔克孜族等,共5912人。

文章来源:清风加格达奇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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