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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 滨江道尹董士恩

发布日期:2018-07-25

  哈尔滨 滨江道尹董士恩肖像(1922)

  董士恩,1919年12月至1921年8月任滨江道尹。任期内收回俄国人在哈的行政权,据《哈尔滨市志》记载,1921年2月,哈尔滨市公议会门前已改悬中国国旗。董士恩向市公议会宣布,中国政府收回市政管理权。

  此照片摘自1922年《东陲商报》出版发行的《哈尔滨指南》,董士恩已卸任,时任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局长。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成立于1921年2月5日,隶属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掌管原中东铁路全线各地的地方行政。1932年哈尔滨沦陷后为日伪撤销。

  董士恩(1877-1949),字右岑,佑丞,江苏铜山人。原姓陆,其嫡兄为前甘肃督军陆洪涛,自幼过继给舅父淮军将领董全胜,而改姓董。天津北洋大学一期毕业(校长盛宣怀)。

  1912年,任吉林榷运局长;1917年11月27日,任黑龙江财政厅长; 1919年9月24日任吉林财政厅长;1919年12月2日,任滨江道尹、哈尔滨交涉员、中东路坐办、参议院议员等;1920年12月15日,兼任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处长;1921年2月14日,兼任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政管理局局长;1921年12月1日,兼任哈尔滨商埠局督办;1924年,任甘肃督军署少将总参议兼督军署驻京办事处处长;1927年3月,任北京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兼署长;1927年6月21日,任张作霖北京政府财政部次长;1928年底,随潘复内阁解体而谢职。其后经历暂无记载。

    
文章来源:小雨点生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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