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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约是妖怪最爱干的事情 毁约者通常都是人

发布日期:2017-06-22

  天地万物自有界限和轨道,众生也因此有了两种南辕北辙的行为模式——遵守规则和跨越界限、撕毁规则各有其魅力,贪心的我们却总想着利益均沾,调和不可能之事,无怪乎古今中外的人、神和妖都喜欢跨界订约。西方文学家化用宗教-神怪传说打造的最著名的契约,大概要属浮士德和魔鬼的那一份了。歌德先生整理了十五世纪德国民间流传的“浮士德博士”的故事,把它变成了诗剧中颇为“中二”的约定:魔鬼答应给想要“上山下乡体验生活”的宅男浮士德以所有想要的东西,包括青春、美貌、财富、爱情,权力,以及各种穿越时空的外挂,打赌他一定会因为满足而堕落。一旦他发出了知足的声音,那么他的灵魂就归魔鬼所有。不断进取的狂人否认这一点。于是赌约成立,冒险开始。在经历了古典爱情和现代革命、神话美女和小家碧玉、天上天下、内心外境的怒海狂涛之后,最终他老了,聆听着屋外由他指挥的填海造陆工程的叮当声,沉浸在人类改造自然、意志覆盖宇宙的狂想中,不由陶醉道:“你真美呀!且停一停吧!”魔鬼狂喜,正要带走咽了气的浮士德的灵魂,圣母和天使突然出现,用光芒夺走了浮士德的尸体,魔鬼失败了。

  表面上看,浮士德不仅占尽了魔鬼的便宜,还有上帝这一方撑腰,似乎有点仗势欺“鬼”,但这正是这个约定的妙处:我们从原作里看得出来,浮士德并没有真的满足。他情不自禁发出的感叹,恰恰是那个永远进取、不知满足的“当下”。公平地说,浮士德是真赢了。

 

  浮士德

  知足常乐,在东方是一个关乎幸福感标准的重要伦理,在十九世纪的西方却成了堕落的标志,这大概就是循环式的轮回时间观和进取式的线性时间观的分界之处,亦是传统与现代的分界之处。事实上,契约本身就是一种界定时空的方式,其中包含着精妙的时间伦理。

  东方佛教当中菩萨发愿,也是一种契约,是直接和天地、神佛与一切众生签订的。地藏菩萨在“因地”上(即造成佛之因时,是走向“果地”的开始),为了拯救即将下地狱受苦的母亲而发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当场就感召了天地震动,佛陀现前,改变了她母亲的命运。这个愿力在佛教来说,大概是属于“真实愿”、“定业”,因为天地震动暗示了这样的悖论性道理:在契约还在起点的时候,就已经圆满地实现了,它无须经过未来时间的检验。

  中国佛教徒最熟悉的阿弥陀佛在“因地”上也曾发过四十八大愿,大意是等我将来成佛了,让能忆念我名字的众生,都能到我创造的极乐净土。这个愿望同样在发出之际就已意味着实现——那花果同时的莲花,正是净土宗最重要的植物象征。

 

  《青蛇》

  此类悖论且留给哲学家讨论。从心理上来说,订约,是为了在变动的世界里,试图抓取和创造不变的东西。也就是说,契约是一个普世的安心之法。黄霑给王祖贤、张曼玉主演的“白娘子故事”《青蛇》写的插曲《流光飞舞》,就是这类心理典型的表达:“留人世几回爱,迎浮生千重变/跟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这种中国式的古典爱情想象,与浮士德的心态实际上是交通的:一切都在变,“当下”便是唯一的系心之处。东方和西方绕了一个圈,实际上还是搭在一起。说到底,这东方的六道轮回究竟是啥?曹操说得好: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此沉吟之处,便是动心之处,而动心之处,也正是这系心的那一点,推动了命运之轮悠悠长转。庄子曾经简洁地描述过孔子的同乡尾生的爱情约定:“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这梁柱,也就是陕西蓝田县的蓝桥。魂断蓝桥的尾生大概不会在乎自己的契约精神会为后人代代传诵,还顺便为一部美国译制片作了嫁衣,他只是求仁得仁:与其说是为爱情而牺牲,不如说是为约定而牺牲。爱情如洪水般倏忽来去,约定却是覆水难收。在善于变通的现代人来说,尾生之约其实是一个细思恐极的事件。读读大正时代的文豪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尾生之约》,就会品咂出某种不同的风味。

  执念与诚信之间的界限很难划分。人和狐狸、花精乃至偶人相恋的故事,都是“执念”的产物。《红楼梦》是石头和草的未了情,《牡丹亭》是盗梦空间里的一期一会,因为心有执念,才能身体消灭之后,跟这个世界继续相约。有趣的是,神、鬼、佛、怪订契约的时候,都丁是丁卯是卯,甚至还有一点“认死理”的成分。比如日本流行文化中对“约定”有强烈的重视,满屏的“呀哭搜哭”(即日语“约定”一词的音译),这里有武士道精神的影子,根底上还是民俗化的宗教情绪在起作用。比如当代著名漫画家今市子的长篇巨作《百鬼夜行抄》里,订约是妖怪最爱干的事情。白天是普通的文鸟、晚上才变成“天狗”状的小妖怪“鸦天狗”攻击人类高中生未果,立刻要求订立契约,服侍“打败了它”的主人。对妖怪感到头疼的高中生刚想拒绝,旁边的家仆(一个与高中生过世的祖父订了约保护其孙子的大妖怪)提醒他,不能拒绝,否则会发生很严重的事情。服从强者、履行契约似乎是许多日本妖怪存在的意义,他们对契约没有不满,但通常也不会投入什么感情,时间到了就走人。

 

  《百鬼夜行抄》

  《百鬼夜行抄》整体来说,是相当复杂深刻的故事,而火热到第五季的二次元神怪番剧《夏目友人帐》,整个就是和式契约精神的少女版:有“阴阳眼”的人类少年夏目,整天忙着收拾有同样体质的外婆玲子年轻时跟妖怪打赌留下的“烂摊子”,也就是“吹纸还名”:日本神道教受阴阳家和佛教“名相”概念的影响,信奉“名即咒”,“呼名即招魂”,以至妖怪的名字成了保全性命的关键。这故事里就是,妖怪跟人类少女打赌输了,给对方签上大名,意味着灵魂要受其驱使一生。少女只为了好玩,并不想动用权力,妖怪却要么终日惶然,要么终日期盼,等待着人类来唤名。因为妖怪寿命太长,长到几乎不能理解人类“怎么这么快就死了”。他们对契约的执着,就自然延续到了少女的孙子辈。以至于少年夏目总得一遍遍解释:我不是我祖母!

  夏目的故事,与流行于中国民间的“供狐仙”“供蟒仙”等,有相当类似的原理。据说,人类祖一代跟那些成仙成精的兽类订立的利益交换的契约,到了孙一代想废弃,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为精怪的时间感异于人类,也因为它们的执念甚强。以至常有对“仙”不敬,天灾人祸,家破人亡的异事流传。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少年夏目发愿把祖母搜罗来的名字还给妖怪,这个设定虽然有点“娘”,但不能不说是明智之举:妖怪可不是那么好使唤的。

  妖怪和鬼魂的认真劲儿虽然让不少人头疼,却也会让人类有空子可钻。《百鬼夜行抄》里的另一个故事就是典型的例子:一位死于车祸的母亲,由于生前对感情的执念变成了鬼魂,要把活着的女儿和女儿的情人都带走。他们要求宽限时间,与鬼魂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契约,接着在高人指点下,悄悄地把“一”字添笔改成了“十”。第二年鬼魂前来要人,代理人说了,您记错了,我们当初订的约是十年,接着便拿出字据来。女鬼竟然不疑有他,一对小儿女还真就享受了十年相聚的时光。

  按照《左传》的记载,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妖怪本来是不遵守天地契约的产物。不过我们一定要牢记:古今中外人鬼签约故事的共同点只有一个,即毁约者通常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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